近日,記者從黔南州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州出臺“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將于2025年1月1日開始施行。
根據規定,黔南州行政區域內已取得既有住宅所有權證的權利人,加裝電梯竣工驗收之日起兩年內,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雙方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加裝電梯個人出資部分。職工本人及配偶雙方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加裝電梯按比例分攤的自籌建設資金(不含電梯使用費用、維護保養費用、年檢費用、補助資金、對權益受損業主的補償費用)。值得一提的是,本條政策進一步擴大了加裝電梯支持范圍,取消原規定中需要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范圍的限制,黔南州內所有既有住宅只要符合加裝電梯條件的,均可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所產生的費用。
此項政策將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解決好繳存人加裝電梯的實際需要,并充分釋放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全面支持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向住有優居轉變,更廣范圍、更深程度滿足繳存人提取需求,提升繳存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記者 畢文君)
一審:羅忠顯
二審:付芳婧
三審:申謀
文章評論
其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