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記者從黔南州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黔南州將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進一步釋放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調整內容包含繳存政策調整、提取政策調整、貸款政策調整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繳存政策方面,放寬了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公積金不再需要提供一年以上養老保險繳納證明。在提取政策上,主要對繼續執行并優化公積金“又提又貸”政策、支持住房公積金家庭代際互助提取方式、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服務費、增加租房提取頻次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在貸款政策上,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等。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政策的穩定性及延續性,持續推動住房公積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黔南州將繼續延續部分階段性政策,包括開展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業務、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戶籍地限制、優化租房認定標準和租房提取額度等。需要注意的是,在2025年1月1日前已簽訂房屋購買合同和已錄入公積金業務系統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適用本次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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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羅忠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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