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廳會同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團省委和省婦聯,制定《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若干措施》,從加強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強化心理健康監測預警、完善心理健康介入干預、優化心理健康支撐保障等4個方面,提出12條具體措施,切實加強我省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
《措施》明確困境兒童對象范圍包括:因家庭困難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以及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
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方面包括推進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和深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教育、衛生健康部門將負責組織編制或選用符合我省實際的兒童心理健康讀本(視頻),推進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學校在特殊時段對困境兒童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針對機構內兒童身心特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強化心理健康監測預警方面要求建立心理健康檔案、拓寬問題發現渠道。中小學校實施“一生一案”心理健康檔案,針對小學高年級、初高中(中職學校)困境學生,每學年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測評等。
完善心理健康介入干預方面,提倡及早提供介入幫扶,優化轉介診療通道,實施跟蹤關愛服務。鼓勵學校為有需要的困境兒童選派有愛心有經驗的心理教師或思政課教師作為成長導師,安排品學兼優的學生結為互助伙伴。
優化心理健康支撐保障方面包括完善精神專科醫療服務體系、加強服務陣地建設、建強專業人才隊伍以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支持省內醫學高等院校開辦精神衛生相關專業,中小學校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并逐步增大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配比。加強兒童工作者心理健康知識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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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羅忠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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